- 新市鎮特定區內建築物興建完成後,房地稅及契稅可申請減免
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,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5條規定,新市鎮特定區內的建築物,在興建完成後,其房屋稅、地價稅及買賣契稅,第1年免徵,第2年減徵80%,第3年減徵60%,第4年減徵40%,第5年減徵20%,第6年起不予減免。但減免買賣契稅則以建築物興建完成後第一次買賣移轉契稅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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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345對抗543,青年首購是主流,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,讓小孩子成家,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,投資客無利可圖,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。